香港入境处学生签证页面列明,申请者须获按《教育条例》或《专上学院条例》注册的院校录取,修读全日制本地认可专上课程(含短期课程)、兼读制本地认可授课式研究生课程,或符合规定的交换及非本地注册课程,并持有学校录取通知书。资金方面,申请人须证明能够在不工作且不依赖公共资金的情况下负担学费及本人在港生活住宿开支,页面未给出具体金额门槛,建议准备覆盖整个学习周期的资金证明。
中小学阶段另有年龄限制:小学为5岁8个月至11岁,中学须未满20岁,且一般不接受入读公立或资助学校(英基学校协会学校及直资学校除外)。申请人还须满足持有效旅行证件、无犯罪记录、不会成为香港负担等一般入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