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规定,获本地颁权院校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本地课程录取的留学生,可根据现行受养人政策申请携同配偶(包括特定同性/异性民事伴侣或婚姻)及18岁以下未婚受养子女赴港。担保人须证明真实关系、受养人无不良记录,且能在港以高于基本生活水平支持受养人并提供合适住宿。
受养人通常获准首次逗留12个月,之后按年申请延长。此安排不适用于在澳门获身份证不足七年的前内地居民(除单程证取得者)及阿富汗、朝鲜国民。
计划带家属的准留学生需提前评估经济证明与院校课程资格。
入境处规定,获本地颁权院校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本地课程录取的留学生,可根据现行受养人政策申请携同配偶(包括特定同性/异性民事伴侣或婚姻)及18岁以下未婚受养子女赴港。担保人须证明真实关系、受养人无不良记录,且能在港以高于基本生活水平支持受养人并提供合适住宿。
受养人通常获准首次逗留12个月,之后按年申请延长。此安排不适用于在澳门获身份证不足七年的前内地居民(除单程证取得者)及阿富汗、朝鲜国民。
计划带家属的准留学生需提前评估经济证明与院校课程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