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允许获本地颁授学位机构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课程录取的学生,以担保人身份为配偶或合法同性/异性民事伴侣及18岁以下未婚受养子女申请来港。申请须符合一般入境要求,并证明关系真实、受养人无不良记录、担保人能在港提供高于基本生活水平的支持与合适住宿。
受养人初始逗留通常12个月,其后按年延期。部分前内地澳门居民及阿富汗、朝鲜国民不适用。
准留学生若有携眷计划,需提早评估自身课程资格与资金承受能力。
入境处允许获本地颁授学位机构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课程录取的学生,以担保人身份为配偶或合法同性/异性民事伴侣及18岁以下未婚受养子女申请来港。申请须符合一般入境要求,并证明关系真实、受养人无不良记录、担保人能在港提供高于基本生活水平的支持与合适住宿。
受养人初始逗留通常12个月,其后按年延期。部分前内地澳门居民及阿富汗、朝鲜国民不适用。
准留学生若有携眷计划,需提早评估自身课程资格与资金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