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入境处网页列明,欲赴港就读通常需申请学生签证/入境许可,申请人须获本地注册私校或认可课程录取,持学校录取信,并证明有能力支付学费与生活费而不需工作或使用公共资金。一般情况下,内地、台湾居民及阿富汗、古巴、老挝、朝鲜、尼泊尔、越南国民不适用普通学生入境安排,但内地及澳门、台湾居民在符合条件下可申请修读全日制本地认可副学位以上课程、部分兼读研究生课程或交换项目,老挝、尼泊尔、越南国民仅限UGC资助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本地课程。
各地申请人亦须符合无犯罪、有回程证件等一般入境要求。eligibility criteria 可能不经事先通知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