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说明,一般而言,除非具有香港居留权或入境权,任何人赴港学习均须申领签证或进入许可。申请人须被本地条例注册私校或本地认可全日制专上课程、交换课程或经登记的非本地课程录取,并持有学校录取通知书,且能证明无需工作、不靠公共援助即可负担学费及生活开支。
该安排原本不适用于内地、台湾居民及阿富汗、古巴、老挝、朝鲜、尼泊尔、越南国民,但符合特定条件者(如内地居民修读本地或经教育部批准的非本地全日制认可本科以上课程)可另行申请。准留学生应提前确认自身户籍类别对应的申请路径与限制,并留意资格准则可能不预先通知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