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入境事务处就赴港就读的入境安排作出系统说明。凡申请以学生身份入境香港的人士,须符合多项资格:一是获根据《教育条例》或《专上学院条例》注册的私立学校录取,或修读全日制本地认可专上课程、本地认可兼读制授课式研究生课程;二是以交换生身份入读不超过六个月的副学位全日制本地课程,或不超过一年的本科及以上本地或非本地课程;三是入读《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规管)条例》注册名单内的全日制课程。
中小学阶段则有年龄限制,小学为五岁八个月至十一岁,中学须二十岁以下。申请人须持有学校录取信,并能证明无需工作、无需领取公共援助即可支付学费及本人和家人的生活与住宿开支。
此外,申请人须持有有效旅行证件、无犯罪记录、不会成为香港负担。入境处同时提醒,资格标准可能随时更改而不作另行通知,准留学生申请前应查阅最新版本。
所有申请按个别情况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