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内地、澳门及台湾居民,入境处允许其申请来港进行全日制短期学习,但须满足两项条件:一是相关课程须由具有学位颁授权的香港高等教育院校开办,院校的持续及专业教育部门开设的课程除外;二是任何学生在任何12个月期间内累计进行的短期学习不得超过180天。此安排为计划赴港进行短期进修、交换或专业提升的内地人士提供了明确路径。
同时,内地学生可就读全日制本地认证本地课程,也可就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地认证非本地本科或以上课程。需要注意的是,内地与香港的高等教育学位互认协议不适用于副学位资历(副学士及高级文凭),计划报读副学位课程的内地学生应了解这一资历互认上的限制。
此外,兼读制授课式研究生课程须由教资会资助院校提供方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