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入境事务处网页列明以就读为目的进入香港的签证/入境许可安排。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获按《教育条例》注册的私立学校录取(公立或资助学校一般不接受留学申请);修读全日制本地认可专上课程或本地认可兼日制授课型研究生课程;以交换生身份就读不超过6个月的副学位课程或不超过一年的本科及以上课程;或报读根据《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规管)条例》注册的全日制课程。
申请者需持有学校录取信,并能证明有能力支付学费及生活费和住宿开支,无需工作、不得领取公共援助。此外须符合一般入境要求,包括持有效旅行证件、无犯罪记录、不会成为香港负担等。
当局提醒资格标准可能随时调整而不作预告,申请前应查阅最新官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