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境处列出的资格准则,来港就读签证可考虑批给已获本地认可全日制专上课程(含短期课程或部分兼读制本地认可授课型研究生课程)录取的申请人,亦涵盖在本地认可副学位课程交换不超过六个月、或在本地及非本地认可学士及以上课程交换不超过一年的情况,以及在《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规管)条例》下注册课程全日制就读者。此外,修读本地认可非本地课程者亦在范围内。
对准留学生的影响在于选课前要确认课程是否属于入境处认可类别,尤其是短期课程、交换项目和兼读制研究生课程,不同类别对应不同的签证条件,报读前应先向学校或入境处核实,避免拿到录取却不符合签证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