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对学生签证的规定中,为内地、澳门及台湾居民开放了全日制短期学习通道,但设有明确限制:课程必须由具备学位授予权的香港高等教育机构提供,且不包括这些机构的持续进修及专业教育学院;同一学生在任何12个月内的短期学习累计时长不得超过180天。此外,内地居民还可申请参加经教育局批准、不超过两周的中二级短期交流项目,并须由内地教师陪同。
对准留学生而言,这一条适用于交换、暑期课程或短期访学安排,若计划多次短期赴港学习,需自行核算12个月内累计天数,超过180天即不符合短期学习条件,可能需要改走正式学位课程的学生签证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