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为学生签证设定了短期进修的专门安排。内地、澳门及台湾居民可申请来港修读全日制短期课程,条件是课程须由具备学位颁授权的香港高等教育机构开办,并且不包括这些机构的持续及专业教育部门所办课程。
另一项关键限制是:任何学生在任意12个月内的短期进修累计时长不得超过180天。对准留学生来说,这条规则影响交换、暑期课程、短期访学等非学位项目的签证规划,若计划多次短期来港进修,需要自行计算累计天数以免超出上限。
此外,内地居民还可申请参加经教育局批准、不超过两周的中学短期交流项目,但须由内地教师陪同。短期课程签证与正式学位课程的签证安排不同,申请人应提前核对所读项目是否属于认可范围。